電子郵件信箱
b8737003@chia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3樓開標室(臺南市友愛街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至70099臺南南門路郵局第50 號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
廠商資格摘要
1.為經銷或設計製造相關車輛之合格廠商、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建築機械)。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一定距離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3.其餘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押標金額度】捌萬元
【履約地點】本會轄區台南市或嘉義縣(市)
【廠商資格摘要】
1.為經銷或設計製造相關車輛之合格廠商、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建築機械)。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一定距離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3.其餘廠商資格請詳閱投標須知第64點。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請逕自「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http://web.pcc.gov.tw)下載該投標文件,機關文件費0元。惟本案開標方式仍採人工開標。
【決標方式】
二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其比減價格次數未達三次限制者,應由該等廠商再行比減價格一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其他】
1.預算金額已公開時,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請閱本會採購投標押標金繳退要點(2)票據以「臺灣嘉南農田水利會」為受款人。(3)以現金繳納者,請匯入本會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32-051-00183-3號帳戶,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以此方式繳納者押標金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而於開標後五天內退還);本會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3.廠商之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至郵政專用信箱或專人送達本會1樓輔導室,送達時間以輔導室專人收件時間為準。
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1日計。機關應於以投標截止期限前1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之廠商。
6.履約保證金繳納數額為 新臺幣 壹拾柒萬元。
7.參加投標廠商之責任,包括刑事、民事與行政責任已充分瞭解相關之法令規定,且無違反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38條訂定之情事及政府採購法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若違反上述規定願依採購法第31條第2項第8款「押標金不予發還之處分」。
8.檢舉機關不法函件請寄臺南南門路郵局15之28號信箱或電話06-2200622#283。
更正事項:
刪除 「採購規範」第9項第1點增列「或以原文型錄備註中文」,刪除「並依本規範之規定於型錄上逐條編號」。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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