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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長榮路二段13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1臺南市東區長榮路二段13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103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三、廠商之納稅證明。
四、廠商之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請投標廠商務必事先勘查場地,投標廠商如需前往實際地點查看者,請事先聯絡本校總務處(06)2740381#208、207,未勘查現場者,於得標後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自公告日起至111年02月21日下午17時止。
領標方式(採公開發售者):(1)發售時間:正常上班時間(上午8:00至中午12:00;下午13:30至17:00)。(2)發售地點:本校總務處(臺南市東區長榮路二段135號)。(3)圖說費用:請以現金或郵局匯票(受款人:財團法人台南市私立長榮女子高級中學)繳納,每份新臺幣130元整。
三、開標時間:第一階段資格標:111年02月22日上午9:30,審查合於招標文件之資格廠商(同開標、決標標準作業程序)。第二階段規格審查作業:111年02月22日上午10:30,經資格審查合格之廠商按本校收訖投標文件之外標封列次序為準;若遇無效標者,依序遞補。輪由該廠商審查時,其列席人數不得超過2人,其他廠商應先行退場。第三階段價格標:經規格審查作業後,111年02月22日上午11:30之辦理開價格標作業(同開標、決標標準作業程序)。
四、截標時間:111年2月21日下午17時。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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