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RFA11205-01 已決標公告

鳳榮地區農會辦理112年精白米加工設備補助計畫- 色彩選別機設備更新採購案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決標日:112/05/3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電自動控制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98,000
原始預算
$ 1,950,000
底價金額
$ 1,810,000
決標折數
71.7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機關代碼 6794462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1 - 農業或林業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健智(規格)陳坤男(採購)
聯絡電話 (03)8761166#14
機關代碼 67944627
單位名稱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一○五號
聯絡人 王健智(規格)陳坤男(採購)
聯絡電話 (03)8761166#14
傳真號碼 (03)8762013
電子郵件信箱 m912103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補助金額 1,56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7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7 10:00
開標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一○五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一○五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 依法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登記資料)從事CB01010機械製造業相關項目之專業廠商,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 5年內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押標金以即期銀行支票、銀行本行本票、或銀行保付支票同時抬頭須指定「花蓮縣鳳榮地區農會」,密封於證件封內,如未繳納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者,其投標無效。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得獎廠商,減收原應繳額度之50%。 4.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54條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5.投標廠商必須能充分理解本採購標的之內容,欲投標廠商得至本機關現場實地勘察(施作以現場環境為準),以為投標估價計算之參考依據,日後得標之廠商不得以現場條件差異、無法施作之理由,藉故指摘圖說內容,要求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等。勘察日期:等標期內。勘察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聯絡人:王健智。連絡電話:03-875190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6794462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王健智(規格)陳坤男(採購)
聯絡電話
(03)8761166#14
機關代碼
67944627
單位名稱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機關地址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一○五號
聯絡人
王健智(規格)陳坤男(採購)
聯絡電話
(03)8761166#14
傳真號碼
(03)8762013
電子郵件信箱
m9121039@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45.7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
補助金額
1,560,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3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500元
系統使用費
50元
文件代收費
25元
總計
57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6/07 09:00
開標時間
112/06/07 10:00
開標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一○五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8,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75花蓮縣鳳林鎮光復路一○五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花蓮縣(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後90個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一) 依法登記或設立資格證明文件(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登記資料)從事CB01010機械製造業相關項目之專業廠商,並經政府登記合格廠商。 (二) 廠商納稅之證明。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 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五) 5年內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2.押標金以即期銀行支票、銀行本行本票、或銀行保付支票同時抬頭須指定「花蓮縣鳳榮地區農會」,密封於證件封內,如未繳納押標金或押標金不足者,其投標無效。 3.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公共工程金質獎之得獎廠商,減收原應繳額度之50%。 4.請廠商於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或54條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5.投標廠商必須能充分理解本採購標的之內容,欲投標廠商得至本機關現場實地勘察(施作以現場環境為準),以為投標估價計算之參考依據,日後得標之廠商不得以現場條件差異、無法施作之理由,藉故指摘圖說內容,要求變更設計、追加預算等。勘察日期:等標期內。勘察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00分至12時00分、下午13時30分至17時00分。聯絡人:王健智。連絡電話:03-8751906。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鳳榮地區農會供銷部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地方政府-花蓮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府前路17號 、電話:03-8242059、傳真:03-8236149) 花蓮縣調查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中美路3之33號;花蓮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8338888) 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970花蓮縣花蓮市瑞美路7號;花蓮郵局11-21號信箱、電話:03-8233712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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