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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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一○二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500元整領取時付現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3嘉義縣朴子市山通路一○二號或朴子郵局第5號信箱
廠商資格摘要
甲級營造廠商,領有政府發給許可證明文件,經本會審查合格者。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一)廠商及負責人印鑑印模單正本。(二)投標廠商聲明書。(三)押標金繳納憑據。(四)最近一期完稅證明文件。(五)廠商登記或設定證明文件。(六)營造業登記證及承攬工程手冊(七)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自105年9月30日起至105年10月6日止,辦公時間內向本會會務部購買標函文件,或檢附回郵信封郵購,郵購請自行估算郵寄時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標函文件費新台幣1500元整,領取時付現。郵購請用匯款,金融機構代碼:6170024 戶名:朴子市農會會務股保管金專戶帳號:00024210175110。
〔其他〕:
(一)得標廠商應無條件配合方型低溫儲存桶施作完成,並於施作完成後代向縣府申請使用執照。
(二)戶外鋪面工程需業主及監造單位同意施作日期後方可進場施作。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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