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625嘉義縣布袋鎮興中里十一鄰太平路一一六號
電子郵件信箱
miniss53255@yahoo.com.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1.舊建物再利用/空間擴容效益
2.食農教育/地方觀光結合
3.農業加值/專業技術導入
4.多元行銷/通路整合平台
5.青農參與/體驗經濟導入
6.志工養成/地方人才培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25嘉義縣布袋鎮興中里十一鄰太平路一一六號
開標地點
625嘉義縣布袋鎮興中里十一鄰太平路一一六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5嘉義縣布袋鎮興中里十一鄰太平路一一六號
履約期限
1.工程之設計應於決標日起30日內完成,並提送機關審查。2.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5日內全部完成。詳契約規範第七條。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依本契約履約標的之特性,本契約不依物價指數變動情形調整工程款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 投標廠商應符合下列2項基本資格
(1)、規劃設計廠商:建築師事務所
(2)、施工廠商(具下列任一資格):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2. 本採購案「允許」投標廠商以「共同投標」方式參與本案之投標;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
3. 具備本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第1項情形者。
附加說明
◎ 本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二項規定不受同條第一項三家廠商之限制。
◎ 本案併採電子領標方式(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 廠商郵遞招標文件應自行估算郵遞時間,逾本所收件時間,廠商應自行負責。
◎ 因應颱風等災變部分地區停止上班截止收件日或開標日:依政府採購法之招標期限標準第十一條第四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標時間或開標時間代之。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