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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15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7之2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15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7之20號
履約期限
得標後七日內簽約,並於100個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須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機械安裝業E604010,應提供下列證明文件: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二) 最近五年內曾承包公家機關或農會或民間飼料廠或民間碾米廠之圓筒倉工程者,檢附承作之完工證明及合約書影本。
(三) 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
(四) 台灣區農機工業同業公會或農機學會有效會員證明。
詳投標須知第五十六條。
附加說明
1.領、投標期限:凡合於規定之廠商可自民國106年8月8日上午8時至民國106年8月21日下午17時止於辦公時間內親至向本會會務部領購標函、文件費用共新台幣500元整。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截止期限前以掛號郵寄至嘉義縣六腳鄉蒜頭村7之20號或專人送達至本會會務部,逾期以棄權論。
2.開標日期及地點:民國106年8月22日上午10時於本會二樓會議室。
3.付款辦法:廠商於雜糧圓筒倉庫組立完成得請領合約總價百分之三十第1期工程款, 廠商於全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後,備齊請款文件書據送至農會給付合約總價百分之三十第2期工程款,餘俟行政院農委會農糧署補助款核撥後再給付工程尾款。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嘉義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12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一號、電話:05-3620123分機493、傳真:05-362000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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