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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4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9號
開標地點
544南投縣國姓鄉柑林村中正路二段35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4南投縣國姓鄉石門村國姓路269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資格:(具下列任一資格)
E801060室內裝修業 (具專業施工技術)
(二)證明文件:
1. 室內裝修業
(1)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
(2) 室內裝修業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登記資格:專業施工技術 人員)。
(3) 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列印公開
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4) 有效期限內之室內裝修業公會會員證。
(三)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其範圍包括於截止投標日前五年內,完成與招標標的同性質或相當之工程、財物或勞務契約,其單次契約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之五分之二,或累計金額或數量不低於招標標的預算金額或數量,並含採購機關(構)出具之驗收證明或啟用後功能正常之使用情形證明。
(四)工程進行需配合商場營業時間、人流管制及負責現場物品擺放及調整。為配合商場營業,廠商需於指定場域進行施工,並遵守現場調度調整。因為商業場合,每工作天收工均需進行環境清潔,將現場環境保持清潔。
(五)此次招標有進行設計圖說補註說明,請務必重新領標再行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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