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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751,139元整(含稅),後續擴充期間為期乙年,承攬廠商可於111年度契約結束前60日,得以公函併同自我成果評估績效報告,申請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延長合約乙年,是否續約本中心有裁量權。
補助機關
3.76.45.28 苗栗縣政府文化觀光局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20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50苗栗縣竹南鎮公園路206號
履約期限
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工商行號營業項目內容合法立案登記,且營業項目具有駐衛保全之廠商符合本採購項目者及其他得提供、執行本項委託服務案之法人、團體。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
三、內政部核準之保全業許可證﹝函﹞。
四、保全業責任保險單。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60苗栗縣苗栗市縣府路100號、電話:037-559731、傳真:037-55998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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