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464@mail.chia.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發包股
開標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開標室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2/11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10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二段133號。專人送達請投遞於本會一樓標函投遞箱內或電子投標至web.pcc.gov.tw。
履約期限
決標之日起10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240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1)土木部分—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未受停業處分);(2)機電部分—工廠登記證營業項目登記有CB01010機械設備製造業或CB01990其他機械製造業或E604010機械安裝業之證明文件影印本(未受停業處分)。
證明文件:(1)投標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項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完稅證明文件(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3)共同投標廠商投標時應檢附由各成員之負責人或其代理人共同具名,且經公證或認證之共同投標協議書。
附加說明
履約金金額:4,541,000元
施工地點:溪湖鎮
本工程【有價土石方折價】為-130,590元(本項金額不隨決標金額調整)。
工程款需俟補助機關撥入本會帳戶後再行付款
本案依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第二次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說明:
一、各該項工程招標文件親自或通訊購領擇一,臺灣彰化農田水利會(以下簡稱
本會)通訊地址:彰化縣員林鎮和平里中山路二段133號.
二、領標地點:1.本會發包股2.電子領標請至http://web.pcc.gov.tw下載.
三、親自購領招標文件應當面點清,如有缺頁或未蓋招標專用章時應即要求補正;通訊購領者應持原購領招標文件於截標日前至原購領機關更正,否則所投標單無效.
四、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請詳閱本會工程採購投標須知及附件.
五、廠商之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投標文件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會.
六、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證件請參閱本會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七、投標廠商應附之證件及標單等,如無法裝入本會所售之各項標封內,投標廠商應另備封套,將購領之標標封正面剪下牢貼於自備之封套或紙箱上,並依投標須知有關規定裝封.
八、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九、其他規定依政府採購法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農委會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南海路37號、電話:02-23123371、傳真:02-2311030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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