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006 已決標公告

考試院傳賢樓5樓編研室辦公室裝修工程案

考試院 決標日:111/05/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泓星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20,00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 1,480,000
決標折數
68.9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代碼 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機關代碼 6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傳真號碼 (02)82366200
電子郵件信箱 c416@exam.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19
原公告日 111/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31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總務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考試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30日(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以下資格擇一: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E801060)。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E101011)。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本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應符合事業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資料」,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履約能力證明:曾有本工程案相關施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等。以下驗證文件擇一: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試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代碼 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機關代碼
6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陳慎強
聯絡電話
(02)82366186
傳真號碼
(02)82366200
電子郵件信箱
c416@exam.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5/19
原公告日
111/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5/30 17:00
開標時間
111/05/31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7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75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秘書處/總務科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考試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傳賢樓1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11月30日(預估)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以下資格擇一: 1、室內裝修業登記證(E801060)。2、綜合營造業登記證(E101011)。 (二)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本工程採購,投標廠商應符合事業主管機關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資料」或「商業登記證明資料」,或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三)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廠商履約能力證明:曾有本工程案相關施作經驗之證明文件等。以下驗證文件擇一: 1、依法令規定核給之結算驗收證明書。2、原始定作人、總承攬廠商或機關(構)出具之完成證明。3、契約連同驗收紀錄。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試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30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