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02010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公務車洗車打蠟委外服務案

考試院 決標日:110/11/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兆鼎國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39,808
原始預算
$ 256,320
底價金額
$ 245,000
決標折數
97.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代碼 6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開元
聯絡電話 (02)82366190
機關代碼 6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張開元
聯絡電話 (02)82366190
傳真號碼 (02)82366200
電子郵件信箱 C343@ex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6,3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2 14:30
開標地點 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洗車服務
分類 洗車服務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自然人得以身分證明文件代替。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繳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承作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文件,如驗收證明書、契約書影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核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投標日內,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投標時應檢附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及處所: 一.領標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本院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 二.領標地點:考試院秘書處總務科(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三.廠商領取招標文件後,應先行核對文件之類別及頁數或件數是否足夠,內容若有不一致或損壞等情事,廠商若未即時反應者,應視同放棄、更換、補充之權益。 四.投標: (一)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地點:本院收發單位(10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二)投標截止期限為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期視為無效標(以郵戳或本院收發章戳為憑)。 (三)凡寄達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正、補充、退回或聲明備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試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代碼 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開元
聯絡電話
(02)82366190
機關代碼
6
單位名稱
考試院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張開元
聯絡電話
(02)82366190
傳真號碼
(02)82366200
電子郵件信箱
C343@exam.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56,3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1/11 17:00
開標時間
110/11/12 14:30
開標地點
11601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5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項目
洗車服務
分類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11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須提出下列資格文件供查驗: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自然人得以身分證明文件代替。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繳稅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納稅證明代之。 三.廠商承作能力證明: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文件,如驗收證明書、契約書影本。 四.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核之金融機構於截標投標日內,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五.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投標時應檢附設立或登記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及處所: 一.領標時間:自公告之日起至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本院上班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止)。 二.領標地點:考試院秘書處總務科(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三.廠商領取招標文件後,應先行核對文件之類別及頁數或件數是否足夠,內容若有不一致或損壞等情事,廠商若未即時反應者,應視同放棄、更換、補充之權益。 四.投標: (一)以郵遞或專人送達地點:本院收發單位(10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二)投標截止期限為民國110年11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止,逾期視為無效標(以郵戳或本院收發章戳為憑)。 (三)凡寄達之投標文件,投標廠商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正、補充、退回或聲明備存。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試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1/1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