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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llian@csptc.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開標地點
本會7樓會議室(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J902011旅行業,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綜合或甲種旅行業執照,旅行業同業公會等相關公會會員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證明。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
4.廠商承作(含履約)能力有關之證明:如驗收證明書或付款證明文件等。 (詳招標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將由本機關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及準用「最有利標評選辦法」辦理評選。
二、評選作業: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
三、評選項目、評選重點及配分詳如評選須知。
四、廠商應遞送投標文件份數:投標文件:1式1份,服務企劃書1式12份。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機關: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地址: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
1.專人領取: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
2.郵遞領取:請於來信信封明顯標註(領取投標文件),並附貼上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寄至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秘書室第二科(逾時寄達或回郵地址錯誤、不清楚及其他事由延誤參加投標情事概由廠商自行負責)。
3.電子領標:本採購案並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於「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址http://web.pcc.gov.tw/,請上該網站首頁下載。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免費。
【押標金額度】:免收。
【履約保證金】: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10%。
【保固保證金】:免收。
【其他】:
1.採購金額:新臺幣2,749,000元。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如有疑義,應於等標期之1/4期限前,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該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算,詳細日期詳招標公告;另本機關釋疑之期限不逾截止投標日或資格審查截止收件日之前1日。
3.未盡事宜,詳投標須知等招標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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