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部分之鋪設區域,視本學院需要另行指定。
2、本學院得依需要於109年6月30日前,洽廠商增購關於本案地磚鋪設之相關工項或新增施工區域,增購金額上限為1,290,000元。
3、增購部分之金額、數量及履約期間,另行議價及議定。但屬原契約單價或條件部分,得依原契約單價及條件增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家文官學院行政大樓5樓第1會議室(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家文官學院行政大樓4樓秘書室(11561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
履約期限
廠商須於108年12月31日前完成全部區域之施作。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投標廠商需經政府核准設立或登記,其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性質相符。
(二)應附證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2.納稅證明。3.信用證明。4.投標廠商聲明書。5.標單及標單詳細表。
(請詳投標須知第64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請於投標前至現場履勘,俾確認施作範圍據以估價。現勘時間為本學院上班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5時,請洽本學院王技正(02)2653-1661安排現勘時間。
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3.如對本案招標需求有任何疑問,請電洽本學院王技正,聯絡電話:(02)2653-1661。如對招標公告內容及電子領標文件傳送有不明瞭事項,請撥打0800-080-512(客服專線)查詢。
4.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