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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預算金額為新臺幣230萬元整,得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之折扣率續約核算付款,可續約2次,增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70萬元整 ,後續增購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行政大樓5樓第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5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7段576號行政大樓4樓秘書室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2納稅證明。
3信用證明。
4切結書。
5.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投標標單。
7其他請詳閱本案需求說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2.採公開招標,訂有底價,在底價以內之最低折扣率決標為得標廠商(按:決標金額=各批圖書定價×決標折扣率)。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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