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5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園區環境美化及清潔維護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靜樹企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90,000
原始預算
$ 1,171,800
底價金額
$ 1,086,600
決標折數
81.9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機關代碼 6.4.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1 - 附帶於農、牧、林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9)2394951
機關代碼 6.4.2.2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9)2394951
傳真號碼 (049)2394934
電子郵件信箱 chinpao@nac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期間: 第一年: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第二年:民國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後續擴充金額:107年度不得逾新台幣117萬1,800元整。 108年度不得逾新台幣117萬1,800元整。 (三)後續擴充數量:參考106年度需求規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0: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法人、機構及團體等,其營業項目須含有園藝服務或綠化服務等相關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另法人、機構或團體、學校,出具依法向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章程。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價清單。 6.標單。 7.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投標廠商在投標前,請洽機關聯絡人員(049-2394951陳先生)會同勘查現場環境,確實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周圍環境等,以確保能否如期如質完成履約,若未至現場勘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2.廠商於投標前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查閱是否有變更或補充說明公告。 3.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若於第一次公開招標時,已領標者,本次招標,「仍須重新領標」,不得以第一次領標的招標文件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6.4.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9)2394951
機關代碼
6.4.2.2
單位名稱
行政課
機關地址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聯絡人
陳先生
聯絡電話
(049)2394951
傳真號碼
(049)2394934
電子郵件信箱
chinpao@nacs.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期間: 第一年: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止。 第二年:民國108年1月1日至108年12月31日止。 (二)後續擴充金額:107年度不得逾新台幣117萬1,800元整。 108年度不得逾新台幣117萬1,800元整。 (三)後續擴充數量:參考106年度需求規範。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2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3 10:00
開標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58000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01/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0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南投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凡中華民國境內合法設立登記之廠商、法人、機構及團體等,其營業項目須含有園藝服務或綠化服務等相關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註: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另法人、機構或團體、學校,出具依法向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證明文件及章程。 2.納稅證明資料(最近一期或前一期)。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3.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標價清單。 6.標單。 7.押標金。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地點位於南投縣南投市中興新村光明路1號,投標廠商在投標前,請洽機關聯絡人員(049-2394951陳先生)會同勘查現場環境,確實瞭解本案工作範圍及周圍環境等,以確保能否如期如質完成履約,若未至現場勘查草率投標,致有估算錯誤,應自行負責,不得藉詞請求補償或變更。 2.廠商於投標前請至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電子採購網查閱是否有變更或補充說明公告。 3.若遇颱風來襲或其他天然災害並經宣布停止上班時,則截止投標時間及開標日順延至恢復上班日舉行。 4.投標廠商若於第一次公開招標時,已領標者,本次招標,「仍須重新領標」,不得以第一次領標的招標文件投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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