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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是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之3號4樓
履約期限
自110年1月1日至112年12月31日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公司登記之核准函、公司登記表、公司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公司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公司基本資料」均屬之)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記機關核准商業登記之核准函、商業登記抄本、商業登記證明書、或列印「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gcis.nat.gov.tw/main/indexC.jsp)商工登記資料之商業登記資料查詢網站之「商業登記基本資料」均屬之)。
(2)營業項目代碼、營業項目:I301010資訊軟體服務業、I301020資料處理服務業、I301030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或具承攬本採購案之相關行業。
2.廠商納稅證明:廠商就下列證明文件擇一檢附
(1)營業稅繳稅證明:
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期證明者,得以前1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1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2)所得稅證明:
最近1年所得稅納稅證明或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1年證明文件者,得以前1年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第1類或第2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
(3)查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
b.非拒絕往來戶。
c.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為無退票紀錄。機關有證據顯示廠商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係拒絕往來戶或有退票紀錄者,依證據處理。)
d.資料查詢日期。
e.廠商統一編號或名稱。
(4)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2.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廠商專案團隊應具備Splunk軟體工具操作與應用之能力,並持有Splunk相關認證文件。
【變更招標文件之異動內容】
1.投標須知:
刪除七十一、(1)主要部分為:A.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B.系統技術服務,包括軟硬體暨應用功能維護、故障修復(連工料)。
2.契約條款:
(1)第三條(一)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2)第七條(一)履約期限(由機關視個案實際需要者於招標時載明):
廠商應於110年01月31日前完成履行「110年度Splunk 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之供應。
廠商應於111年01月31日前完成履行「111年度Splunk 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之供應。
廠商應於112年01月31日前完成履行「112年度Splunk 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之供應。
(3)第十一條(一)1.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項目:
3.建議書徵求說明書:
(1)壹、二、(一)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2)壹、四、(二)表格之工作項目欄位: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3)貳、一、(二)本專案之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4)肆、一、(一)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5)捌、四、(八)表格之項次1項目欄位: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4.廠商資格審查表:開標日期欄位:民國109年11月13日上午9時30分。
5.出席人員資格證明書:二、開標時間:中華民國109年11月13日上午9時30分。
6.投標標價清單:項目1「標的名稱、規格及型號」欄位:Splunk軟體升級原廠授權(含透過代理商、經銷商等相關通路取得)。
7.投標封套封面:截止收件時間:109年11月12日下午5時00分;開標時間:109年11月13日上午9時30分。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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