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SEC23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資料核校、文書處理及檔案掃瞄作業人力委外勞務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唯得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58,912
原始預算
$ 2,84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6.9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機關代碼 6.2.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機關代碼 6.2.2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傳真號碼 (02)82367467
電子郵件信箱 wtj91105@mail.fu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本會實際需要,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106年度11月份及12月份各擴充8個人*月,總計擴充16個人*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接受「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與招標標的相關】、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6.2.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機關代碼
6.2.2
單位名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聯絡人
吳宗儒
聯絡電話
(02)82367461
傳真號碼
(02)82367467
電子郵件信箱
wtj91105@mail.fund.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考量本會實際需要,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為106年度11月份及12月份各擴充8個人*月,總計擴充16個人*月。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2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07 17:00
開標時間
105/11/08 10:0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1月1日至106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廠商須提出資格文件影本;必要時機關得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不接受「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例如:公司設立/變更登記表)、「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代之,營業項目須與招標標的相關】、最近一期營業稅或所得稅完稅證明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07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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