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421001 已決標公告

考選部五棟大樓106年空調設備保養及維修採購

考選部 決標日:106/05/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鑫漢企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00,000
原始預算
$ 1,860,000
底價金額
$ 1,300,640
決標折數
92.2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考選部
機關代碼 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86 - 附帶於金屬產品、機械及設備維修之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魏聖儒
聯絡電話 (02)22369188#3199
機關代碼 6.1
單位名稱 考選部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聯絡人 魏聖儒
聯絡電話 (02)22369188#3199
傳真號碼 (02)22366320
電子郵件信箱 000507@mail.moex.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得以原契約採購標的項目、數量、契約價金續約一年,擴充期間為1年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31 17: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3,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6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須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乙等以上登記證書及當年度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為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為有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選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3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考選部
機關代碼 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魏聖儒
聯絡電話
(02)22369188#3199
機關代碼
6.1
單位名稱
考選部
機關地址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聯絡人
魏聖儒
聯絡電話
(02)22369188#3199
傳真號碼
(02)22366320
電子郵件信箱
000507@mail.moex.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如廠商履約期間表現良好,得以原契約採購標的項目、數量、契約價金續約一年,擴充期間為1年並以換文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5/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索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31 17:00
開標時間
106/05/31 17:30
開標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9萬3,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6臺北市文山區試院路1-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6月1日至107年5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須有經濟部冷凍空調業乙等以上登記證書及當年度台灣區冷凍空調工程工業同業公會會員證書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二)納稅證明:為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應加蓋查覆單位及該單位有權人員、經辦員圖章始為有效。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考選部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3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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