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3樓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3樓
開標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3樓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00彰化縣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3樓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
2.特殊資格:本案應置執行主持人1人,並符合下列資格之一:
(1)中央主管機關審核通過之勞務委任主持人列冊資格者(古蹟類─規劃設計、施工監造勞務委任主持人名冊),檢附列冊證明文件。
(2)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第1項第1款:縣(市)定古蹟應具開業建築師或相關執業技師資格,且應實際執行完成古蹟或歷史建築之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或公告金額以上二件者,檢附結算驗收證明書等佐證文件;契約書、決標公告或雙方往來文書等資料,無法視為「曾完成」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2.具有相當人力。 3.具有相當財力。 4.具有相當設備。 5.具有符合國際或國家品質管理之驗證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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