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YS-108H-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優化實作環境計畫-自來水配管實習工廠改善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銓水電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9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498,740
決標折數
98.2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中市私立致用高級中學
機關代碼 5650311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採標價在底價內之最低標價決標為原則。如參加投標廠商標價均超底價或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有二家以上相同且均為決標對象,需辦理減價、比減價時,未派代表到場者以棄權論,及在底價以內最低標價相同者均未派代表到場時,由機關以抽籤方式處理。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4)26872354#211
機關代碼 5650311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4)26872354#211
傳真號碼 (04)26873857
電子郵件信箱 kk67789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2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5 17: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 敬學樓2F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日起45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營事業之登記。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2)廠商納稅之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以銀行即期支票方式開立押標金,已得標之廠商可將押標金轉為保固金;未得標廠商則當場退還押標金。(2)票據以本校為受款人,抬頭為「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致用高級中學」;本校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校。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6.標價超過底價者,依續從最接近底價的有優先減價至底標價。7.相關設備需求規定請詳閱需求規格表。8.投標文件已不超過B4為主。 ※本標案為配合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補助程序,待得標廠商送貨後驗收完成,由招標機關將相關核銷資料送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才可撥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私立致用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6503118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4)26872354#211
機關代碼
5650311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
聯絡人
郭先生
聯絡電話
(04)26872354#211
傳真號碼
(04)26873857
電子郵件信箱
kk677891@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20元,付款方式請依政府電子採購網規定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05 17:00
開標地點
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 敬學樓2F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7臺中市大甲區中山里甲東路512號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得標日起45個日曆天內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資格:合法登記或設立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營事業之登記。 (2-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2)廠商納稅之證明(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以電子領標方式購領,請逕自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下載。
其它
1.電子領標投標廠商未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明細編號不得重複)』(經通知廠商提出說明,其說明內容經機關認為不合理者)者以無效標論。2.押標金繳退注意事項:(1)投標廠商於投標前以銀行即期支票方式開立押標金,已得標之廠商可將押標金轉為保固金;未得標廠商則當場退還押標金。(2)票據以本校為受款人,抬頭為「財團法人臺中市私立致用高級中學」;本校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3.投標文件應密封,並於收受截止期限前,以郵遞或專人送達本校。4.參加投標廠商應繳証件請參閱採購投標須知,證件應繳與原件內容相符之影印本,違者所投標單無效。 5.廠商如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或認為違反法令者,請於開標四日前以書面向本校提出,逾限者不予受理。6.標價超過底價者,依續從最接近底價的有優先減價至底標價。7.相關設備需求規定請詳閱需求規格表。8.投標文件已不超過B4為主。 ※本標案為配合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補助程序,待得標廠商送貨後驗收完成,由招標機關將相關核銷資料送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核准後才可撥款。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中市私立致用高級中學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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