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臺中市大安區農會108年一、二期公糧稻穀PP袋採購案
電子郵件信箱
sy760114@gmail.com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45.7.2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
適用原因
採購標的屬廠商於市場普遍銷售且招標及投標文件內容簡單者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文號
臺中市大安區農會108年3月22日中市安農供字第108000120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1、持有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其他
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投標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
件。【※非營利事業登記證(請勿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 98年
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函,公告已在98年4月13日起不
再作為證明文件)】或逕向經濟部(網址:
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商工登記資料)或直轄市、(市)
政府資訊網站查詢「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登
記資料列印檢附代之。
2、最近1期或前1期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影本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
最近1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影本 (新設立且未屆第1
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
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
票證明相關文件)。
3、廠商信用證明:需出具以投標廠商名稱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
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
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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