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建築師事務所。
1.建築師證書影本
2.開業證書影本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
(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及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
■廠商信用之證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
證明文件以下列任一之票據交換所委託金融機構查詢核章之制式簡覆單正本或影本。
A.票據交換所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退票資料查詢簡覆單。
B.票據交換所支票存款戶票據徵信開戶查詢簡覆單。
查詢簡覆單上應載明之內容如下:
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所。
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
C.資料查詢日期。
D.廠商公司統一編號及名稱。
簡覆單未經查覆單位蓋章者無效。
註:非負責人參與議價開標者,須附授權證明文件並註明授權代理人資料加蓋公司及負責
人印章。
所列應附具之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
代之,依法無須登記或設立或許可者,得免附具。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其內容與招標文
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臺中向上郵局第120號信箱)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否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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