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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民生路26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臺幣1000元整,現金或郵局匯票及回郵信封(含郵資)郵寄本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21臺中市后里區民生路268號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7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文件、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如經濟部商業司)網站之資料代之;★★★自98年4月13日起,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廢止,請勿影印為證明文件,廠商請自行
上網列印公司資料。
(二) 納稅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 信用證明:最近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 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依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五) 丙等營造業(含)以上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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