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本校採購網頁專區免費下載招標文件。
付款方式
本校採購網頁專區免費下載招標文件。https://pur.pu.edu.tw/p/403-1008-60-1.php?Lang=zh-tw
開標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文興樓二樓第二會議室(大)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文興樓1樓收發室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請參見招標文件中之「靜宜大學廠商資格、規格及價格審查表」及採購規格明細表。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請見規格文件之「靜宜大學電腦軟體類採購案規格明細表/規範書中,「3.投標廠商資格」說明。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1.請依照投標文件中之「靜宜大學廠商資格、規格及價格審查表」內序號所列文件,依序準備投標文件,完成後依序裝入投標封中。2.標單文件公告於本校採購組網頁,請自行下載,並依文件內容於規定時間內參與投標。若有問題,請於本校上班時間來電詢問。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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