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無償公告於本校採購組網頁,請自行下載,並依規定時間內參與投標。
截止投標
112/10/0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7:0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12/10/06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12/10/06 17:0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4)26328001#11362))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
履約期限
至中華民國111年11月30日止,履約保證金請見招標文件。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違反採購法第101條所列之情形者不得參與投標。
2、非金融機構拒絕往來戶,且需附金融機構簽章證明之無退票記錄證明正本或影本(正本備查。查詢日於截止日前6個月內有效)。
3、承作能力證明文件。
(以上數量及內容請依標單內之「靜宜大學廠商資格、規格審查表」為準。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0/05 17:0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12/10/06 17:0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