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ssjiang@gm.pu.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臺灣大道七段200號(請看下方網址)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下載 https://pur.pu.edu.tw/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33臺中市沙鹿區台灣大道7段200號文興樓一樓事務組收發室
履約期限
111年12月5日前(詳規格書,有分期完工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投標廠商須具備配管工程業( E599010 )電器承裝業(E601010 )電器安裝業( E601020 )電纜安裝工程業( E603010 )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 E603040 )自動控制設備工程業( E603050 )電腦設備安裝業( E605010 )電信工程業( E701010 )保溫、保冷安裝工程業(Ez15010 )室內裝潢業( E801010 )門窗安裝工程業( E801020 )室內輕鋼架工程業( E801030 )營業項目項資格。
( 2 )投標廠商須具備甲級電器承裝業資格、NCC電信工程業登記執照、經濟部冷凍空調業登記證書。(3)規格文件第16頁(三、廠商資格之3)規定等證明文件。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防疫期間規定
1. 開標場地為大型會議室,通風且間隔很大。
2. 請配合本校防疫管制需求,必要時會移至該
會議室外面開放空間開標。
3. 現場勘查 請務必 與 承辦人約時間
04-26328001 轉 11733 江先生
4. 招標文件、公告資訊 及 程序 請 連 絡
04-26328001 轉 11360 陳世煌 先生
shchen@pu.edu.tw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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