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D0601 已決標公告

情境造作1式、桌椅組1式、收納櫃4座、對開門1樘、吧檯2張、防焰遮光捲簾4面等18項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昇輝室內裝修設計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50,000
原始預算
$ 1,935,560
底價金額
$ 1,700,000
決標折數
85.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5200670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1 - 木製品, 軟木製品, 草及編結材料產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俊成
聯絡電話 (04)24961100#6310
機關代碼 52006700
單位名稱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聯絡人 林俊成
聯絡電話 (04)24961100#6310
傳真號碼 (04)24961133
電子郵件信箱 andylin@h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35,56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935,56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2 14:0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依廠商投標總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方式及地點 :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領取。
招標文件現場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訖。
其他 :1.請廠商於開標日出席本校開標作業。2.無廠商出席時,由本校相關人員以公開作業方式開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廠商投標時,必須於標封內檢附每一採購品項主要部份物品(或設備)交貨之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訂製品請務必另外提供設計圖,並於設計圖上標示材質、尺寸等規格說明,可參考本校規格表中示意圖重新畫製),只提供本校規格表,未檢附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者,規格標不予接受。 5.檢附之佐證資料須為符合本校規格表中功能規格之型錄或證明文件(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並須於型錄或證明文件上標註與本校規格表相對應之「規格、項目名稱、序號」及以「紅筆或螢光筆標註劃線」,若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上之規格無法完全敘明,投標廠商得於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上加以書寫補充並標註及蓋章,以利本採購案之規格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200670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俊成
聯絡電話
(04)24961100#6310
機關代碼
52006700
單位名稱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12臺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聯絡人
林俊成
聯絡電話
(04)24961100#6310
傳真號碼
(04)24961133
電子郵件信箱
andylin@hust.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935,56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1,935,56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4/07/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2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4/07/21 17:00
開標時間
114/07/22 14:00
開標地點
412臺中市大里區工業路1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依廠商投標總額百分之五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總務處事務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114年11月2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招標文件現場領取方式及地點
:至本校總務處事務組領取。
招標文件現場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付訖。
其他
:1.請廠商於開標日出席本校開標作業。2.無廠商出席時,由本校相關人員以公開作業方式開標。 3.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4.廠商投標時,必須於標封內檢附每一採購品項主要部份物品(或設備)交貨之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訂製品請務必另外提供設計圖,並於設計圖上標示材質、尺寸等規格說明,可參考本校規格表中示意圖重新畫製),只提供本校規格表,未檢附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者,規格標不予接受。 5.檢附之佐證資料須為符合本校規格表中功能規格之型錄或證明文件(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並須於型錄或證明文件上標註與本校規格表相對應之「規格、項目名稱、序號」及以「紅筆或螢光筆標註劃線」,若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上之規格無法完全敘明,投標廠商得於型錄或證明文件等相關佐證資料上加以書寫補充並標註及蓋章,以利本採購案之規格審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修平學校財團法人修平科技大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16、傳真:02-2397687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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