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012645 已決標公告

105年度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設備更新採購CNC車床設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科冠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00,0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1,60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光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5200410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偉民
聯絡電話 (04)23949009#1630
機關代碼 52004105
單位名稱 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光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總務處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聯絡人 陳偉民
聯絡電話 (04)23949009#1630
傳真號碼 (04)22773000
電子郵件信箱 kh1630@khvs.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6 09:3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及近期納稅之證明文件。(須為相關業之廠商或自然人) 2.自然人者,應填具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址及電話號碼。同時應附 上自然人清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法人者,應填具法人名稱、字號、地址、電話號碼及法定代理人,同時應附上法人證明及近期納稅等文件。 4.自然人、法人及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屬要求: 一、為配合教學需求,得標廠商需提供具網際網路數位學習網(教育授權30人含以上),可自主學習CNC程式編寫及執行CNC實習模擬之教學平台,內容包含 (一)CNC車、銑機械之結構、操作 (二)CNC車、銑程式碼基本指令之教學平台 (三)CNC車、銑程式編寫及檢測 (四)CNC車、銑程式實習模擬 該教學平台可由製造工廠提供或得標廠商自購或得標廠商自行撰寫發展皆可,所有費用均包含於投標價格,得標廠商不得再請求額外費用。 驗收方式 精度檢驗:出廠前及安裝後依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中品級數值控制車床之試驗及檢查標準」實作檢驗,檢驗所需材料、軟體、刀具、刀把、設備、儀器、工程人員費用由賣方負責,得標廠商需自備檢驗儀器,依原廠檢驗精度校驗,並提供檢驗儀器會同檢驗。 其它說明 一、本標案所列機具及附件均需型錄並依表列順序裝訂成冊供審查。 二、為確保設備的使用時之安全性,投標廠須符合歐盟機械指令與低電壓指令等相關機械安全要求及產品通過「國際標準化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或同級品認證,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機器安裝於2F數值控制工廠,得標廠商應配合新購機器安裝而搬遷場內原有機器,搬遷所需新設配線、電源線路、DNC連線配線使現場PC主機之電腦程式能傳輸至機器內,依電工重新配置電源線、安裝應力求整齊美觀及精度校正等均須依本校要求,概由得標廠商負責不得要求額外費用。 四、本標案所列機具及附件,若投標廠商欲以同等品交貨,應於開標期限前,敘明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特性比較等相關資料,委經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等相關研究發展單位驗審確屬同級品,並於開標時附上述驗審文件供做驗收依據,上述驗審所需經費由廠商負擔。 五、得標廠商需提供保固二年,教育訓練6小時。 六、得標廠商交貨驗收完成後,應在機械外部明顯處以白色噴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設備更新─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經費購置」字樣,得標廠商不得再請求額外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光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5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200410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偉民
聯絡電話
(04)23949009#1630
機關代碼
52004105
單位名稱
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光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總務處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聯絡人
陳偉民
聯絡電話
(04)23949009#1630
傳真號碼
(04)22773000
電子郵件信箱
kh1630@khvs.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2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05 17:00
開標時間
105/12/06 09:30
開標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11臺中市太平區東平路1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設立及近期納稅之證明文件。(須為相關業之廠商或自然人) 2.自然人者,應填具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號碼、住址及電話號碼。同時應附 上自然人清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法人者,應填具法人名稱、字號、地址、電話號碼及法定代理人,同時應附上法人證明及近期納稅等文件。 4.自然人、法人及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前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附屬要求: 一、為配合教學需求,得標廠商需提供具網際網路數位學習網(教育授權30人含以上),可自主學習CNC程式編寫及執行CNC實習模擬之教學平台,內容包含 (一)CNC車、銑機械之結構、操作 (二)CNC車、銑程式碼基本指令之教學平台 (三)CNC車、銑程式編寫及檢測 (四)CNC車、銑程式實習模擬 該教學平台可由製造工廠提供或得標廠商自購或得標廠商自行撰寫發展皆可,所有費用均包含於投標價格,得標廠商不得再請求額外費用。 驗收方式 精度檢驗:出廠前及安裝後依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中品級數值控制車床之試驗及檢查標準」實作檢驗,檢驗所需材料、軟體、刀具、刀把、設備、儀器、工程人員費用由賣方負責,得標廠商需自備檢驗儀器,依原廠檢驗精度校驗,並提供檢驗儀器會同檢驗。 其它說明 一、本標案所列機具及附件均需型錄並依表列順序裝訂成冊供審查。 二、為確保設備的使用時之安全性,投標廠須符合歐盟機械指令與低電壓指令等相關機械安全要求及產品通過「國際標準化組織-質量管理體系」或同級品認證,廠商於投標時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三、機器安裝於2F數值控制工廠,得標廠商應配合新購機器安裝而搬遷場內原有機器,搬遷所需新設配線、電源線路、DNC連線配線使現場PC主機之電腦程式能傳輸至機器內,依電工重新配置電源線、安裝應力求整齊美觀及精度校正等均須依本校要求,概由得標廠商負責不得要求額外費用。 四、本標案所列機具及附件,若投標廠商欲以同等品交貨,應於開標期限前,敘明廠牌、價格及功能、效益、特性比較等相關資料,委經財團法人精密機械研究發展中心等相關研究發展單位驗審確屬同級品,並於開標時附上述驗審文件供做驗收依據,上述驗審所需經費由廠商負擔。 五、得標廠商需提供保固二年,教育訓練6小時。 六、得標廠商交貨驗收完成後,應在機械外部明顯處以白色噴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5年度補助高級中等學校設備更新─充實基礎教學實習設備經費購置」字樣,得標廠商不得再請求額外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光華學校財團法人臺中市光華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中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3段99號文心樓10樓、電話:04-22289111分機23600、傳真:04-22542611、申訴專線電話:04-2217729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中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99號(文心樓9樓)、電話:04-22177360、傳真:04-22202876、臺中市政府政風處檢舉信箱:40899臺中市郵政第70-120號信箱)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05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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