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100元(請先至出納組不具名繳費後再至採購組領取標單)
開標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中山醫學大學正心樓7樓0727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2臺中市南區建國北路一段110號中山醫學大學總務處採購組(正心樓6樓0616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0日曆天(假日計入)完成交貨及裝機測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財物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第一次開標除有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1款至第8款情形之一不予開標決標外,有三家合格廠商投標,即依所定時間開標決標,第一次開標因未滿家數而流標者,第二次招標之等標期間得予縮短,並得不受前款家數廠商之限制。
(二) 未得標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依本校請款流程無息退還於廠商。
(三) 本案決標日起150日曆天(假日計入)完成交貨及裝機測試。
(四) 本案履約標的應為西元2024年以後產製新品,不可為展示機或二手機,如原產地為外國,需檢附進口報單。
(五) 安裝或施工場所應先勘查,聯絡人:陳姵如小姐(36097722轉11520)
(六) 得標廠商在保固期內需每年提供二次免費教育訓練,過保固期後,每年提供一次免費教育訓練。訓練內容:儀器功能應用研討會與操作訓練。
(七) 招標規範內容疑義請洽謝逸憲老師(04-36097722分機12382)。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