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7 已決標公告

「2020年客家活動主題月曆」財物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上立紙品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0,000,000
原始預算
$ 350,000
底價金額
$ 3,100,000,000
決標折數
48.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財團法人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
機關代碼 5069711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弘正 先生
聯絡電話 (03)4223622#24
機關代碼 50697117
單位名稱 文化推廣組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聯絡人 張弘正 先生
聯絡電話 (03)4223622#24
傳真號碼 (03)4273774
電子郵件信箱 tyhcf201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35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8 15:00
開標時間 108/11/18 17: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可提供本案採購之法人、公關公司、國內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團體。 2.營業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二)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2)公司組織、合夥或獨資之行號: (詳投標須知)。 (3)團體組織:團體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4)(詳投標須知) 2.廠商信用證明: (詳投標須知) 3.納稅或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 (2)(詳投標須知) (3)(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5.押標金(若為匯款請附匯款證明) 6.標單兼切結書 7.投標須知兼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5: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069711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弘正 先生
聯絡電話
(03)4223622#24
機關代碼
50697117
單位名稱
文化推廣組
機關地址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聯絡人
張弘正 先生
聯絡電話
(03)4223622#24
傳真號碼
(03)4273774
電子郵件信箱
tyhcf2016@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35 桃園市政府客家事務局
補助金額
35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2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18 15:00
開標時間
108/11/18 17:00
開標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0桃園市中壢區環北路390號2樓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民國108年12月10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 1.依中華民國法令核准設立之公司、合夥或獨資之工商行號及其他可提供本案採購之法人、公關公司、國內政府立案之學術研究機構(含公私立大專院校)或團體。 2.營業或服務項目與本採購標的有關者。 (二)資格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 (1)法人:包括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2)公司組織、合夥或獨資之行號: (詳投標須知)。 (3)團體組織:團體登記證書影本或主管機關核准設立(立案)之證明文件。 (4)(詳投標須知) 2.廠商信用證明: (詳投標須知) 3.納稅或免稅證明 (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詳投標須知) (2)(詳投標須知) (3)(詳投標須知) 4.投標廠商聲明書(詳投標須知) 5.押標金(若為匯款請附匯款證明) 6.標單兼切結書 7.投標須知兼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財團法人桃園市客家文化基金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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