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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開標地點
本院(臺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司法大廈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司法院」收文處,郵寄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專人送達請由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進入。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至完成工程驗收及取得室內裝修合格證、變更使用執照或其他相關執照為止。餘詳契約第七條。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 建築師事務所:(1)建築師開業證書。(2)建築師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二) 實際執行完成可行性評估、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之證明文件(如與採購機關簽訂勞務契約之影本或結算驗收證明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三) 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四) 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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