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資料: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機關資料:聯絡電話
(02)23618577分機166
機關資料:電子郵件信箱
kcl166@judicial.gov.tw
採購資料:標案名稱
新建憲法法庭大樓先期規劃及古蹟基地西北側再利用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採購資料: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採購資料: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招標資料:招標方式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招標資料: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招標資料: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否
招標資料: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資料: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否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領投開標: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領投開標:截止投標
109/04/16 17:00
領投開標:開標時間
109/04/17 09:30
領投開標: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1樓開標室)
領投開標: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其他: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中之一):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2.技術顧問機構:(公司或事務所型態均可):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資料(或技師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 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立案之大專院校免附。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基地為國定古蹟坐落地號,其再利用計畫執行主持人需符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經驗資格。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其他: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將本投標須知第64點所列各項證明文件連同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各1份及服務建議書10份,以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裝入自備標封加以密封並於封套上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投標標的名稱後,依限親自或郵遞方式送至本院收發室,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均應填妥報價,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
二、本院於開標後先對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院另行通知評選時間,有權參加評審會議簡報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5。評審方式詳如附件本院「新建憲法法庭大樓先期規劃及古蹟基地西北側再利用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公開評選須知。 如執行主持人本人無法參加簡報,代為簡報人員應當場出具授權書,以資查驗身份,勿置入標封內。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司法院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其他: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fetched_at
2020-04-11T00:35:29+08:00
電子郵件信箱
kcl166@judicial.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系統使用費:remind
系統使用費為機關文件費之10%,若不足20元以20元計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文件代收費:remind
文件代收費為機關文件費之5%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1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其中之一): 1.建築師事務所:開業證書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2.技術顧問機構:(公司或事務所型態均可):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資料(或技師執業執照)及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3. 學校:經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設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立案之大專院校免附。 (三)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四)基地為國定古蹟坐落地號,其再利用計畫執行主持人需符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9條規定經驗資格。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投標廠商將本投標須知第64點所列各項證明文件連同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各1份及服務建議書10份,以及招標文件所規定之其他文件裝入自備標封加以密封並於封套上註明投標廠商名稱、地址、投標標的名稱後,依限親自或郵遞方式送至本院收發室,所附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投標標價清單均應填妥報價,計算至新臺幣元為止。 二、本院於開標後先對投標廠商進行資格審查,合格者由本院另行通知評選時間,有權參加評審會議簡報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5。評審方式詳如附件本院「新建憲法法庭大樓先期規劃及古蹟基地西北側再利用計畫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公開評選須知。 如執行主持人本人無法參加簡報,代為簡報人員應當場出具授權書,以資查驗身份,勿置入標封內。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司法院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openfun_brief_type
限制性招標(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公告
openfun_brief_title
新建憲法法庭大樓先期規劃及古蹟基地西北側再利用計畫委託技術服務
openfun_brief_category
勞務類8671-建築服務
openfun_source
https://pcc-api.openfun.app
openfun_original_filename
TIQ-3-52763565
openfun_canonical_filename
TIQ-3-52763565.xml
openfun_record_date
20200406
openfun_tender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tender?unit_id=5&job_number=S010900520
openfun_unit_api_url
https://pcc-api.openfun.app/api/listbyunit?unit_id=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