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1102000 已決標公告

司法院新店檔案大樓空氣清淨機財物採購案

司法院 決標日:112/05/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辰明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2,000
原始預算
$ 275,000
底價金額
$ 172,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司法院
機關代碼 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9 - 其他特殊用途之機具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618577#181/156
機關代碼 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聯絡人 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618577#181/156
傳真號碼 (02)23118832
電子郵件信箱 wuchen@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4 17: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算14個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標的交貨、安裝及測試等相關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需涵蓋本採購委託⼯作項⽬):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 (⼆)投標截⽌⽇前最近⼀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若涉及採購程序相關問題,請聯繫本院秘書處吳⼩姐,電話為(02)2361-8577分機181;若涉及本案規格、功能及企劃書徵求文件內容等相關問題,請聯繫本院秘書處林先⽣,電話為(02)2361-8577分機156。 ⼆、以上聯繫時間請於上班時間9:00~12:00、14:00~17:00來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司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司法院
機關代碼 5
聯絡人
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618577#181/156
機關代碼
5
單位名稱
秘書處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聯絡人
吳小姐/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618577#181/156
傳真號碼
(02)23118832
電子郵件信箱
wuchen@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5,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5/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5/24 17:00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算14個日曆天內完成本案標的交貨、安裝及測試等相關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另如允許合作社為投標廠商,且投標廠商為合作社者,應依合作社法之規定,並附具合作社章程,且章程業務項⽬需涵蓋本採購委託⼯作項⽬): (⼀)設立登記證明文件之影本;上述文件得以列印公開於⽬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取代。 (⼆)投標截⽌⽇前最近⼀期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廠商不及提出最近⼀期證明者,得以前⼀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統⼀發票者,應⼀併檢附申領統⼀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期或前⼀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信⽤證明文件影本: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融機構於截⽌投標⽇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若涉及採購程序相關問題,請聯繫本院秘書處吳⼩姐,電話為(02)2361-8577分機181;若涉及本案規格、功能及企劃書徵求文件內容等相關問題,請聯繫本院秘書處林先⽣,電話為(02)2361-8577分機156。 ⼆、以上聯繫時間請於上班時間9:00~12:00、14:00~17:00來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司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5/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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