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THC005 已決標公告

國定古蹟司法大廈東側辦公室空調改善工程委託技術服務案

臺灣高等法院 決標日:111/08/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徐裕健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953,876
原始預算
$ 3,045,233
底價金額
$ 2,963,012
決標折數
99.6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代碼 5.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649
機關代碼 5.4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649
傳真號碼 (02)23825007
電子郵件信箱 yuheng@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技服案司法院部分擬於112年12月31日前保留後續擴充(裝修部分),金額為新臺幣42萬元整,後續擴充所需部分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如未順利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產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經費如被部分刪減,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5 17:30
開標時間 111/07/2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刑事庭大廈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60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者方得投標: 1、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2、本案建築物「司法大廈」屬國定古蹟,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應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一份。 2、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一份。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一份。 4、納稅證明影本一份。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切結書(正本)一份。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 8、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所定資格投標者,請附至截止投標前,具四年以上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9、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建築物「司法大廈」屬國定古蹟,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應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現場勘查:本院訂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本院司法大廈正門口(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前會合,辦理現場勘查及說明,請投標廠商準時參加,逾時不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代碼 5.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649
機關代碼
5.4
單位名稱
臺灣高等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24號
聯絡人
林先生
聯絡電話
(02)23713261#8649
傳真號碼
(02)23825007
電子郵件信箱
yuheng@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技服案司法院部分擬於112年12月31日前保留後續擴充(裝修部分),金額為新臺幣42萬元整,後續擴充所需部分經費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屆時如未順利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產生之損失,並不包括所失利益在內;另經費如被部分刪減,機關得調整其契約價金。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7/25 17:30
開標時間
111/07/26 10:0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刑事庭大廈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27號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庭大廈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60日內完成規劃設計工作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需符合下列資格者方得投標: 1、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2、本案建築物「司法大廈」屬國定古蹟,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應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一份。 2、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一份。 3、建築師公會會員證影本一份。 4、納稅證明影本一份。 5、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6、切結書(正本)一份。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一份。 8、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所定資格投標者,請附至截止投標前,具四年以上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經驗之證明文件(如勞務結算驗收證明、驗收紀錄等足以證明之文件影本)。 9、服務建議書10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建築物「司法大廈」屬國定古蹟,依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0條規定,應具開業建築師資格,且擔任主持人實際執行完成古蹟規劃設計或監造,累積經驗達四年以上者。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凡在國內領有開業證書之建築師,並為當年度直轄市或省(市)(縣)建築師公會會員,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之期限內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現場勘查:本院訂於111年7月14日(星期四)上午10時,在本院司法大廈正門口(臺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一段124號)前會合,辦理現場勘查及說明,請投標廠商準時參加,逾時不候。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等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7/2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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