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dc11349 已決標公告

114年度輔助性支援科技設備監控業務勞務承攬採購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決標日:113/11/1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有限責任新北市資料處理勞動合作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74,300
原始預算
$ 495,848
底價金額
$ 480,000
決標折數
98.8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11 - 政府行政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小姐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9
機關代碼 5.4.39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聯絡人 胡小姐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9
傳真號碼 (02)82619199
電子郵件信箱 huu371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於115年12月31日前由本院視預算及實際需要並經評估履約情形良好後,經雙方同意,於新臺幣495,848元內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費用以每人每月計算)辦理後續擴充,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7 17:30
開標時間 113/11/28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收發室轉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於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契約有效期間內,如因預算有刪或減金額時,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解除或變更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應予配合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含所失利益在內。又本件採購實際履行之金額,以當年度立法院實際通過預算金額總額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27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3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胡小姐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9
機關代碼
5.4.39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聯絡人
胡小姐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9
傳真號碼
(02)82619199
電子郵件信箱
huu37110@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於115年12月31日前由本院視預算及實際需要並經評估履約情形良好後,經雙方同意,於新臺幣495,848元內以原契約條件及決標單價(費用以每人每月計算)辦理後續擴充,並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4年3月29日工日程企字第09400096190號函釋,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11/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11/27 17:30
開標時間
113/11/28 10: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收發室轉政風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4年1月1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於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契約有效期間內,如因預算有刪或減金額時,機關得以書面通知廠商終止、解除或變更部分或全部契約,廠商應予配合或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其中補償廠商因此所生之損失,並不包含所失利益在內。又本件採購實際履行之金額,以當年度立法院實際通過預算金額總額為準。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11/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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