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cdc11325 已決標公告

板橋院區廁間及設施整修規劃、設計、監造委託技術服務採購案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決標日:113/04/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程鈞柏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0,000
原始預算
$ 770,000
底價金額
$ 700,000
決標折數
98.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39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馮O振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7
機關代碼 5.4.39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聯絡人 馮O振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7
傳真號碼 (02)82619199
電子郵件信箱 s102064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7:30
開標時間 113/04/24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行政大樓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驗收完成(預計完成日為113年11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具有建築師或室內裝修設計公司等登記證之證明,具有開業證書、技師執業執照等︰ 1、 建築師事務所: (1) 開業證書。 (2) 公會會員證。 (3) 建築師證書。 2、 室內裝修設計公司: (1) 具室內裝修登記證。 (2) 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 (3) 並於申請日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領有講習結業證書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現場查勘時間為113年 4月12日下午14︰30於板橋院區法警室前等候,投標廠商於113年 4月11日上午12時00分前,請來電告知本案之承辦人員參加現場查勘。有意投標之廠商,應撥冗參加,以確實評估完成本案所需之一切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4/23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39
聯絡人
馮O振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7
機關代碼
5.4.39
單位名稱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聯絡人
馮O振
聯絡電話
(02)22616714#7817
傳真號碼
(02)82619199
電子郵件信箱
s1020644@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4/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4/23 17:30
開標時間
113/04/24 10:00
開標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行政大樓三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至決標日起至本案工程驗收完成(預計完成日為113年11月2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需具有建築師或室內裝修設計公司等登記證之證明,具有開業證書、技師執業執照等︰ 1、 建築師事務所: (1) 開業證書。 (2) 公會會員證。 (3) 建築師證書。 2、 室內裝修設計公司: (1) 具室內裝修登記證。 (2) 領有建築物室內設計乙級以上技術士證。 (3) 並於申請日前五年內參加內政部主辦或委託專業機構、團體辦理之建築物室內設計訓練達二十一小時以上領有講習結業證書者。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案現場查勘時間為113年 4月12日下午14︰30於板橋院區法警室前等候,投標廠商於113年 4月11日上午12時00分前,請來電告知本案之承辦人員參加現場查勘。有意投標之廠商,應撥冗參加,以確實評估完成本案所需之一切費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4/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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