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資格,為政府採購法第八條所稱之廠商,經政府機關登記合格無不良記錄,並為消防買賣、維修等相關行業,依法令得提供本案服務之相關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本案參與投標廠商得於110年8月13日上午9時新北市土城區青雲路(14樓法官宿舍1樓大廳),查勘施工現場,以確實評估完成工程所需之費用,得標後不得要求追加任何工程款,逾期不開放現場查勘及說明。
2.本案施工現場為職務宿舍,戶數眾多,須配合住戶時間施工,且各類消防設備狀況複雜,尤以自動火災警報系統汰換之相關線路及施工地點施作難度,對完成本案所需之費用影響甚巨。建議投標廠商派員確實於規定時間派員至施工地點查勘,以確實評估完成本案所需之金額,未避免低價搶標致無法誠信履約,未派員查勘之廠商,如投標標價低於底價百分之80,且為最低標或次低標者,本院雖依規定需請廠商說明,將作為標價合理性之參考,並得逕不予決標。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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