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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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開標地點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2段249號 行政大樓3樓簡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6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9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8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土木工程技師、結構工程技師、工程技術顧問機構,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具備承辦本委託案所需專業工程及技術經驗,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仍登記在案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參與投標廠商得於108年1月24日及25日下午2時至5時至施工現場,查勘施工現場狀況,以確實評估完成工程規劃、設計、監造等相關服務所需之費用,得標後不得要求追加任何費用,逾期不另行開放現場查勘及說明,至工程現場查勘時,如需機關人員配合可電洽(02)22616714*1105臺灣新北地方法院總務科周先生。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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