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15 已決標公告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106年度報紙財物採購案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決標日:105/11/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來來書報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22,366
原始預算
$ 847,800
底價金額
$ 822,366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37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玉琴
聯絡電話 (02)27911521#756
機關代碼 5.4.37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聯絡人 劉玉琴
聯絡電話 (02)27911521#756
傳真號碼 (02)27963238
電子郵件信箱 henry0919@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本院實際報份數量需求增加,就原契約內所提供之服務,保留依原契約之條件及單價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上限金額新台幣99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7:30
開標時間 105/11/23 09:30
開標地點 本院會議室(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4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設立證明(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 2.信用證明(例如:金融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 3.納稅證明(例如: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3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劉玉琴
聯絡電話
(02)27911521#756
機關代碼
5.4.37
單位名稱
總務科
機關地址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聯絡人
劉玉琴
聯絡電話
(02)27911521#756
傳真號碼
(02)27963238
電子郵件信箱
henry0919@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若本院實際報份數量需求增加,就原契約內所提供之服務,保留依原契約之條件及單價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限至106年12月31日止,上限金額新台幣990,000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6段9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2 17:30
開標時間
105/11/23 09:30
開標地點
本院會議室(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4樓)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台北市士林區士東路190號4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1.1-106.12.3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設立證明(例如: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等。) 2.信用證明(例如:金融或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無退票紀錄證明。) 3.納稅證明(例如:最近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得以前一期營業稅繳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2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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