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HDC105L01 已決標公告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105年消費者債務清理業務委外人力勞務採購案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決標日:104/12/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新成企業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85,000
原始預算
$ 285,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3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2 - 人力派遣服務(勞動派遣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聖峯
聯絡電話 (06)9216777#482
機關代碼 5.4.34
單位名稱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聯絡人 廖聖峯
聯絡電話 (06)9216777#482
傳真號碼 (06)9216727
電子郵件信箱 ii3argpr@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4 17:30
開標時間 104/12/15 15:00
開標地點 本院6樓採購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需含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廠商所營事業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依法設立或登記營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屬於105年度預算,惟尚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屆時如預算不予核定或預算不足支應時,雙方得無條件終止合約契約,機關應按廠商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支付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4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3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廖聖峯
聯絡電話
(06)9216777#482
機關代碼
5.4.34
單位名稱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聯絡人
廖聖峯
聯絡電話
(06)9216777#482
傳真號碼
(06)9216727
電子郵件信箱
ii3argpr@yahoo.com.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派遣勞工之固定費用金額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4/12/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不收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4/12/14 17:30
開標時間
104/12/15 15:00
開標地點
本院6樓採購招標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80澎湖縣馬公市西文里西文澳3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澎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5年1月1日起至105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 廠商所營事業項目,需含有「IZ12010人力派遣業」(廠商所營事業登記,如載明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者,視為包括該特定營業項目)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廠商依法設立或登記營業,領有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繳納營業稅或所得稅之證明。開標當日為準之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廠商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本採購案屬於105年度預算,惟尚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屆時如預算不予核定或預算不足支應時,雙方得無條件終止合約契約,機關應按廠商實際工作天數計算支付金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澎湖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澎湖縣調查站(地址:880澎湖縣馬公市新明路77號;馬公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92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4/12/14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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