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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3樓會議室(屏東市棒球路9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一、900屏東縣屏東市棒球路九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政風室。二、專人送達本院政風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是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廠商所營事業(或章程業務項目)須與採購標的相關(例如印刷業等),或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公司合法登記設立證明文件或營業證明文件。
2. 廠商納稅證明,當期或最近一期營業稅之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文件。
3. 廠商信用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切結書(正本)。
6.如為身心障礙福利機構或團體投標者,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是否有優先權。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法務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台北市中正區重慶南路1段130號、電話:02-23705840、傳真:02-2389624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812高雄市小港區平和南路129號;高雄小港郵政29-112號信箱、電話:07-8122910)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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