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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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5樓會議室(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305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樓聯合服務中心收文收狀處所(書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處),逾時機關恕不受理(以機關郵戳為憑)。
履約期限
應自決標之次日起10日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65日曆天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室內裝修業(E801060),或綜合營造業(E101011),或土木包工業(E102011)。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廠商得於投標前先行來電洽機關總務科安排至現場勘查,廠商並應慎重核算,若對於工作範圍有所疑問,亦可在投標前併予洽詢機關總務科說明。
二、為避免工程作業期間影響機關公務之進行,作業產生之噪音如影響機關公務之進行,經機關通知停止施工,廠商應配合立即停止施工作業。
三、關於招標文件「總表、詳細價目表、單價分析表」之詳細價目表,備註欄位記載備用單價部分,須先經監造會同機關會勘現場提出施作範圍及數量後,廠商應配合施作,並依實際施作數量結算。
四、本件前以相同案號辦理招標,於開標前公告無法決標,施作範圍、預算、工法、工期均有異動,本次招標文件已有重大改變,請投標廠商應重新評估。
五、本件招標文件有重大改變,請提出114年8月7日以後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未依規定提出者,為不合格標(見資格審查表)。
六、矽酸鈣板需通過環保標章認證產品並通過健康綠建材標章認證產品,詳細規範請務必詳閱細部設計圖說。另依114 年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附表1指定採購項目第39項,矽酸鈣板為應採購環保標章產品,併予敘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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