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ksk1024 已決標公告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岡山檔證大樓建築物耐震結構補強工程採購案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決標日:107/11/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陞好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150,000
原始預算
$ 16,353,600
底價金額
$ 16,288,800
決標折數
99.1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2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翔彬
聯絡電話 (07)2161418#2551
機關代碼 5.4.28
單位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聯絡人 黃翔彬
聯絡電話 (07)2161418#2551
傳真號碼 (07)2154871
電子郵件信箱 hsb@mail.judicia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5 17:30
開標時間 107/12/06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3樓中型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收文收狀處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除註明為正本外,得提出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營造業法第44條:「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承攬。」)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公會會員證書(須於有效期限內)。 5.廠商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較前案增加估驗計價次數,即「廠商自開工日起,於工程進度達40%及70%時,各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 (二)投標文件須於107年12月5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樓聯合服務中心收文收狀處所(書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處),逾時機關恕不受理(以機關郵戳為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5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2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翔彬
聯絡電話
(07)2161418#2551
機關代碼
5.4.28
單位名稱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
聯絡人
黃翔彬
聯絡電話
(07)2161418#2551
傳真號碼
(07)2154871
電子郵件信箱
hsb@mail.judicia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3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7/11/3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7/12/05 17:30
開標時間
107/12/06 10:00
開標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3樓中型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81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01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收文收狀處所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除註明為正本外,得提出影本):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承攬工程手冊。 手冊內容應包括負責人、專任工程人員、獎懲紀錄、評鑑事項等內容。未附上述內容、手冊上之評鑑事項載有評鑑等級且評鑑為第3級者,為不合格標。(營造業法第44條:「依政府採購法辦理之營繕工程,不得交由評鑑為第三級之綜合營造業或專業營造業承攬。」) 3.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4.公會會員證書(須於有效期限內)。 5.廠商納稅證明。 6.廠商信用證明。 7.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8.切結書(正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契約第5條契約價金之給付條件,較前案增加估驗計價次數,即「廠商自開工日起,於工程進度達40%及70%時,各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 (二)投標文件須於107年12月5日下午17時30分前,以郵遞、專人送達至高雄市前金區河東路188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樓聯合服務中心收文收狀處所(書名: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書記處),逾時機關恕不受理(以機關郵戳為憑)。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7/12/05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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