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hia524@mail.judicia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2號2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2號2樓開標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3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00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2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7號收文檯
履約期限
決標翌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360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詳如「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茲摘敘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等文件:
1.所營事業為「E101011 綜合營造業」之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營造業等級為乙等以上之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須屬有效期內,且未經停業、歇業、撤銷或廢止許可、登記)。
3.臺灣區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須屬有效期內)。
4.有申請評鑑者,最近一次之評鑑證書,其評鑑等級應為第2級以上(未申請評鑑者免附;所附評鑑證書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或經機關自行查得最近一次之評鑑等級為第3級者,均為資格不符)。
※廠商就登記或設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廠商附具之證明文件內容與招標文件之規定有異,但截止投標前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該廠商最新資料符合招標文件規定者,本機關得允許廠商列印該最新資料代之。
(二)廠商納稅證明資料。
(三)信用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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