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PD1101128-55 已決標公告

111年新店辦公大樓清潔維護委外勞務採購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決標日:111/01/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速立潔清潔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213,380
原始預算
$ 1,294,234
底價金額
$ 1,280,000
決標折數
94.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4 - 建築物清潔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耀元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9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張耀元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9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tom81775@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設有後續擴充條款,若經機關評估認廠商於前一年度勞務工作績效表現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與原得標廠商辦理續約1次,期間1年,以原契約條件、契約單價及總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惟契約總價及續約期間應依該年度立法院審議通過實際預算金額及該年度契約實際執行情形為準,不以原契約期限、勞務人員數量、總價及條件為限,並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通知廠商到院議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7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3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願意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願意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北院收發室);親送: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北院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3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切結書 六、押標金或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耀元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9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張耀元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9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tom81775@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設有後續擴充條款,若經機關評估認廠商於前一年度勞務工作績效表現良好,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採限制性招標,與原得標廠商辦理續約1次,期間1年,以原契約條件、契約單價及總價核算付款,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惟契約總價及續約期間應依該年度立法院審議通過實際預算金額及該年度契約實際執行情形為準,不以原契約期限、勞務人員數量、總價及條件為限,並得由機關視實際需要通知廠商到院議價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26 17:00
開標時間
111/01/27 09:3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4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3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須繳納押標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願意簽約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願意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北院收發室);親送: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北院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11年3月1日至112年2月28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五、切結書 六、押標金或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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