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421 已決標公告

111年新店辦公大樓B棟新增二通閥及冷卻水循環泵財物採購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決標日:111/06/0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大空調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84,000
原始預算
$ 3,027,000
底價金額
$ 2,960,000
決標折數
90.6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20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32 - 幫浦, 壓縮機, 液壓與氣動引擎, 閥門及其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祺禮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16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謝祺禮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16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chili85@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8
原公告日 111/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貴陽街二段26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4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2段26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3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具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二)切結書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事項: (一)會勘時間:111年6月10日(星期五)15時0分 (二)會勘地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大門口(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三)廠商如欲參與會勘請最遲應於會勘前一上班日先行聯絡承辦人,如無廠商事先聯絡,臨時到場者,概不受理。 (四)廠商確實無法配合需於其他時間會勘,請事先聯絡確認,臨時到場者,概不受理。 (五)廠商如未得標(或廢標),請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前來本院領回押標金,本院不代為寄回。 (六)本案限定之安裝施作時間為平日晚上18時00分後及六日,廠商應有效掌握履約期限;如有特殊原因得於上班時間施作,廠商應於3日前向機關提出申請並說明原由,經機關核准後方能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2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謝祺禮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16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謝祺禮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16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chili85@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1/06/08
原公告日
111/06/0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台北市萬華區貴陽街二段26號9樓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1/06/13 17:00
開標時間
111/06/14 14:30
開標地點
臺北市萬華區貴陽街2段26號8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5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3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營業項目具冷凍空調工程業(E602011)。 (二)切結書 (三)投標廠商聲明書 (四)押標金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
附加說明
現場會勘事項: (一)會勘時間:111年6月10日(星期五)15時0分 (二)會勘地點: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大門口(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三)廠商如欲參與會勘請最遲應於會勘前一上班日先行聯絡承辦人,如無廠商事先聯絡,臨時到場者,概不受理。 (四)廠商確實無法配合需於其他時間會勘,請事先聯絡確認,臨時到場者,概不受理。 (五)廠商如未得標(或廢標),請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前來本院領回押標金,本院不代為寄回。 (六)本案限定之安裝施作時間為平日晚上18時00分後及六日,廠商應有效掌握履約期限;如有特殊原因得於上班時間施作,廠商應於3日前向機關提出申請並說明原由,經機關核准後方能施作。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1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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