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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ker@judicial.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院司法新廈4樓多媒體簡報室(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親送: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廠商資格摘要
(一)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廠商信用證明。
(四)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1011)、土木包工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102011)或室內裝修業(營業項目細類代碼E801060)之證明文件,如登記證。
(五)依法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者應加入綜合營造業同業公會、土木包工業應加入土木包工業公會、室內裝修業因依法未規定須加入公會免提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六)切結書。
(七)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押標金(新臺幣350,000元)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以現金繳納押標金應至本院收費處繳納,將現金放入標封視同未於期限內將押標金繳至機關指定處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次招標有修改預算金額及投標標價清單項目、押標金增加為新臺幣350,000元,請使用最新版本進行投標。
*履約期限:
(1)決標次日起14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55日曆天內第1階段竣工。
(2)第1階段竣工日次日起第2階段方得開始施工。
(3)開工之日起120日曆天內全案竣工。
*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2人。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並提出如投標文件07所示之委託書至上開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價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付款核銷事項:
本案經費預算分配於110年12月份,故投標廠商須同意付款時間配合本院預算期程辦理。
*現場會勘事項:
(一)會勘集合地點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司法新廈大門口(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本案考量疫情不再另訂時間統一會勘)
(二)廠商如欲於其他時間會勘,請事先聯絡,臨時到場者,概不受理。
(三)疫情期間請投標廠商參與人員務必攜帶身分證件及實名制登記。
(四)廠商如未得標(或廢標),請親自或出具委託書委託代理人前來本院領回押標金,本院不代為寄回。
*其他說明事項:
本工程共分2階段執行:
第1階段:
1.司法新廈1樓南向男廁
2.簡易庭 B1 女廁
3.簡易庭 1F 男廁、女廁及無障礙廁所
第2階段:
1.司法新廈1樓北向男廁、司法新廈北向女廁
2.簡易庭 2F 男廁、女廁
3.簡易庭 3F 男廁、女廁及茶水間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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