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501 已決標公告

109年新店辦公大樓外車道鋪面工程採購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決標日:109/05/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小熊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95,000
原始預算
$ 716,000
底價金額
$ 700,000
決標折數
99.29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2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王士魁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王士魁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a0912728488@judicia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重新鋪設門庭內出入車道之鋪面,以提升車輛與行人用路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6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7 09:20
開標地點 本院(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4樓多媒體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總務科收); (親送):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施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四)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之證明文件。 (五) 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六) 切結書。 (七)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押標金(新臺幣35,000元)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以現金繳納押標金應至本院收費處繳納,將現金放入標封視同未於期限內將押標金繳至機關指定處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圖說(含提供材料樣品及型錄),經甲方審(抽)查認可後通知開工日期,於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施工。 2、本工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工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之撰寫、裝訂詳評審須知。 5、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會勘時間為109年5月21日下午14時30分,集合地點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大門口(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20
聯絡人
王士魁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王士魁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a0912728488@judicial.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5/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重新鋪設門庭內出入車道之鋪面,以提升車輛與行人用路品質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5/26 17:00
開標時間
109/05/27 09:20
開標地點
本院(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4樓多媒體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總務科收); (親送):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施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廠商納稅證明 (三) 廠商信用證明:(四) 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之證明文件。 (五) 加入公會之證明文件,如會員證。 (六) 切結書。 (七)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八) 押標金(新臺幣35,000元)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以現金繳納押標金應至本院收費處繳納,將現金放入標封視同未於期限內將押標金繳至機關指定處所)。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14日內提送細部設計圖說(含提供材料樣品及型錄),經甲方審(抽)查認可後通知開工日期,於開工日起40日曆天完成施工。 2、本工程無預付款。 3、其餘詳如工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服務建議書及其附件之撰寫、裝訂詳評審須知。 5、票據信用查覆單經塗改或無查覆單位圖章者無效,為不合格標。 6、會勘時間為109年5月21日下午14時30分,集合地點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新店辦公大樓大門口(新北市新店區中興路一段248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5/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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