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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inker@judicial.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開標地點
本院四樓多媒體簡報室(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親送: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孺慕堂1樓總務科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開工日起30日曆天內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
(三)信用證明:。
(四)丙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之證明文件
(五)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押標金或已繳納押標金之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現場會勘:
投標廠商得於106年4月17日下午14時40分與本院承辦單位進行現場會勘
(會勘地點: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其他:
(1)本案案施工以不影響機關正常運作為前提
故投標金額必須考量履約期程及例假日加班費等人事成本
(2)本案第1次公告之招標文件投標標價清單上80m/m PVC電線乙項
圖面上標示誤植為60m/m PVC電線
本次招標修正圖面標示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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