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0910 已決標公告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市定古蹟婦聯總會展示設計製作計畫案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決標日:105/10/05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亞基米德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497,750
原始預算
$ 1,500,000
底價金額
未公開
決標折數
99.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代碼 5.4.2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博垚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陳博垚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s894273@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2 17:30
開標時間 105/10/13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3樓協商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伍仟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親送: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 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用證明等。 (四)依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 證。(如非屬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規範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 體之廠商,請提出說明書說明廠商登記設立依據,聲明非屬工 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規範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廠商。) (五)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 押標金新臺幣柒萬伍仟元(如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或 現金繳納押標金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市定古蹟婦聯總會的展示設計製作計畫的詳細設計方案;製作期限由廠商自行於服務建議書中提報。 二.會勘:投標廠商得於105年10月7日上午10時與本院承辦單位進行現場會勘 (會勘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 27號),惟應於會勘前一上班日17:00前先行聯絡承辦人,如無廠商聯絡或逾時聯絡,臨時到場者,本院得不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2 17: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5.4.20
決標方式 最有利標
聯絡人
陳博垚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機關代碼
5.4.20
單位名稱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聯絡人
陳博垚
聯絡電話
(02)23311567#3007
傳真號碼
(02)23319761
電子郵件信箱
s894273@judicial.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0/0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免費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0/12 17:30
開標時間
105/10/13 10:10
開標地點
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3樓協商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柒萬伍仟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遞: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1號 / 親送:臺北市長沙街一段27號總務科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本公告附加說明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 之證明文件。 (二)納稅證明:如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 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 (三)信用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 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 明、或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 用證明等。 (四)依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 證。(如非屬工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規範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 體之廠商,請提出說明書說明廠商登記設立依據,聲明非屬工 業團體或商業團體法規範應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廠商。) (五)切結書。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 押標金新臺幣柒萬伍仟元(如金融機構簽發之本票或支票、或 現金繳納押標金收據)。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廠商應於決標日起20日內完成市定古蹟婦聯總會的展示設計製作計畫的詳細設計方案;製作期限由廠商自行於服務建議書中提報。 二.會勘:投標廠商得於105年10月7日上午10時與本院承辦單位進行現場會勘 (會勘地點: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 27號),惟應於會勘前一上班日17:00前先行聯絡承辦人,如無廠商聯絡或逾時聯絡,臨時到場者,本院得不受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0/12 17:3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